正义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姜洪)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到的: “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孝和表示,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
郑孝和代表认为,办案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对于确保司法权威、法制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很重要。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制度非常有必要。
郑孝和说,权力必须受监督,执法权、司法权尤其要受监督,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也不例外,上级检察机关监督下级检察机关是一个重要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由上级检察机关决定,等于给办案质量加了一道关卡。在这项制度下,下级检察机关就有了压力,办起案来就更加慎重,更加绷紧了办案质量这根弦。对于上级检察机关而言,这有利于及时了解下级检察机关办案的情况,在加强监督制约的同时,也能对下级检察院进行有针对性的办案指导,从两个方向推动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