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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两企业获准使用“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发布时间:2016-12-13 10:59:22阅读次数:4630

         日前,经石台县市场监管局行文上报,省级质检机构审核,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核准该县天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石台县西黄山茶叶有限公司在天方及图西黄山产品上使用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近几年来,石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201212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217号公告,批准对石台富硒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标志着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也使池州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现了零的突破。

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的使用,对带动该县茶产业的发展,提升石台富硒茶产品的美誉度和石台县的知名度,增强石台茶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增产增效,加快石台县茶叶产业化和旅游产业化的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