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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方集团工资集体协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12-14 14:07:48阅读次数:4589

    (《安徽工人日报》2010年12月7日讯)  安徽天方集团工会成立近10年来,坚持每年代表员工与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构建新型的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科、工、贸、旅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在天方公司采访时,记者看到了从2003年以来每年一份的《工资集体协议书》,其中关于工时、工资、津贴、奖金以及加班报酬标准和支付形式等一应俱全。据了解,每年3月份,以公司总经理为首席代表,副总经理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三部门主管为代表组成企业方,公司工会主席为首席代表,公司妇代会、生产厂长、车间主任组成员工方,双方根据上年度的企业经营绩效和具体实际,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形势,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双方的意见形成文字,然后是反复地讨论、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工资集体协议书》,上报县劳动局和工会核准后,及时在全公司公布。
    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谷永康告诉记者,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双方都能按照协议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尤其是企业方,不但从未违约,而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大部分内容都超过协议书要求的标准,特别是工资标准这个核心内容,几乎年年超过指导线规定的增长比率和幅度,“我们曾经对县内企业的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天方集团的工资不算是最高,但是企业的工作氛围是最好的之一,换句话说,就是员工的幸福指数高。”
    天方集团公司总经理郑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助于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分配办法,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像天方这样的企业来说,一支稳定的员工队伍,可以保证产品技术工艺的传承,保证天方产品的品质。”截止今年10月,公司已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的全年生产计划,同比增长20%,一线员工杨秀玲还被评为池州市“劳动模范”。
   (戴恒曙  梅先泽)